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中华联合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五家渠分公司
发布时间:2025-10-01     浏览量:7009   分享到:

车主因出国、换车等原因长期闲置车辆(通常指连续 3 个月以上不使用),若继续按常规车险投保,会浪费保费;若完全退保,又面临停放风险。闲置期车险需 “保核心、减冗余”,在控制成本的同时守住风险底线。

首先要 “明确必保险种,避免违法与核心风险”。交强险是法定险种,即使车辆闲置也不能断缴 —— 未缴交强险的车辆若被交警查到,将面临罚款(保费 2 倍)、扣车;若闲置期间车辆被他人擅自开出发生事故,车主需承担连带赔偿责任。若车辆确定闲置 1 年以上,可到车管所办理 “停驶登记”,办理后可暂停缴纳交强险,待复用时再补缴(无滞纳金);若闲置 3-6 个月,建议正常缴纳交强险,避免办理停驶的繁琐流程。

商业险需 “保留核心,砍掉冗余”。车辆闲置时虽无行驶风险,但停放风险仍在(如高空坠物、他人剐蹭、火灾),需保留车损险(按车辆实际价值确定保额,避免保额虚高)和 100 万三者险(防止车辆被他人挪用发生事故后的第三方赔偿),附加无法找到第三方责任险(停放时剐蹭多为 “找不到责任人”,该险能全额覆盖损失)。可取消的险种包括:车身划痕险(闲置车辆外观关注度降低,轻微划痕可忽略)、道路救援服务(车辆不动,无故障救援需求)、车上人员责任险(无人员乘车,风险为零),通过取消冗余险种,商业险保费可降低 40%-50%。

还要 “做好闲置期间的车险衔接”。若闲置车辆计划出售,需在交易前 1 个月检查车险有效期,建议将车险一同过户给买家(买家需支付剩余期限的保费),既能让买家放心,也能避免自己承担过户后至车险到期前的风险;若车辆闲置后需临时启用(如年检),需提前 3 天确认车险是否有效,若已暂停交强险,需先办理复驶并补缴保费,避免无险上路。闲置车辆停放时,需选择有人看管的车库或小区停车场,减少停放风险,同时将车辆行驶证、保险单交由家人保管,便于紧急情况处理。

需避免 “两个极端”:一是 “完全退保”,车辆闲置期间若发生火灾、被砸等损失,需全额自担,风险过高;二是 “全险续保”,闲置期用不上的险种(如划痕险、救援险)继续投保,每年多花数千元保费,性价比低。建议每 3 个月评估一次车辆闲置状态,若确定继续闲置,可联系保险公司进一步降低车损险保额(按车辆折旧后的最新价值调整),持续优化成本。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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